Article 38

In force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商有关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地点,由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航空管制部门确定。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符合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