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培训;

(二)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学校、社区(村)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三)推进社区(村)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定期对其运行和发展进行指导;

(四)其他应当承担的家庭教育工作日常事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