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代表应当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维护代表形象。

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可以通过走访、座谈、参加代表家站活动、信息化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组织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