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当事人对市出版主管部门或者区主管音像制品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市出版主管部门或者区主管音像制品的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市出版主管部门或者区主管音像制品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