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省和设区的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负责审定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和研究力量,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人才工程等,组织推进理论工作重点平台建设,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以下简称新型智库)建设,管理社会科学基金,协调解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才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化和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