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当载明符合绿色建筑特点的物业管理内容。

集中供暖、供冷、供热水系统等用能设备,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受委托的专业服务企业管理和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