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节约用粮,倡导健康消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粮食经营主体和用粮单位应当运用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节约粮食、减少损耗,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

新闻媒体应当对节约粮食开展公益性宣传,对浪费粮食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