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应当规范收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油脚等危险废物,采取日产日清等方式减少贮存时间,降低污染风险。鼓励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防溢油、防渗漏设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钻井作业过程中使用油基钻井泥浆的,鼓励配套设置预处理装置,提高钻井泥浆的回收利用率,减少废弃泥浆和岩屑的产生量。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