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园区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园区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园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收集网络,统筹组织园区内年产危险废物十吨以下的企业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