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相关核算评价体系、标准与计量体系、基础数据库。

支持链主企业、行业组织和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碳排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