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黄帝陵保护区域内的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以及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黄帝陵墓、汉武仙台等遗址遗迹;
(二)人文初祖大殿、碑亭、诚心亭等古建筑;
(三)碑(碣)、青铜器、瓷器、陶器等可移动文物;
(四)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
(五)黄帝陵的陵区、庙区的建筑布局;
(六)黄帝陵所在的桥山以及周边印台山、凤凰山、玉仙山、沮河、印池等自然环境;
(七)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八)重要文献资料和书画作品;
(九)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文化遗产和环境、历史风貌。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