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公益宣传活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献血法律法规、献血政策和献血的科学知识等纳入公众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宣传普及献血和临床用血科学知识。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
每年十一月为本市献血宣传月。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