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天气规律及其预防措施的研究和管理,并负责下列场所、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防雷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履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防雷设备器材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