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基础数据生产、整合和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监测等技术,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开发利用、数字化展示,加强现代科技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中的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