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布局优化,推动区域联动发展,形成区域协同、优势互补、产业融合、场景互通的发展格局。

鼓励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举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与其他城市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应用、数据、标准等互联互通、共认共享,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活动多场景、跨区域应用。引导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生产基地和研发机构。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