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岭南中药材行业协会、生产者等,及时通过申请商标注册获得专用权保护。

经济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当及时申请岭南中药材特定种类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并依法许可其成员或者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和经营者使用。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岭南中药材商标持有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