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支持产业帮扶协作双方在被帮扶方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

产业帮扶协作双方应当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健全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