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省人才振兴政策措施,以柔性引进、人才返乡、人才项目等多元手段,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力度。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的高端人才和骨干人才,在居住、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高等学校和重点龙头企业联合探索多元化的产教一体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数字经济实习实训基地等,打造复合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开设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学科专业,培育数字经济高端复合型人才。鼓励本省高等学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办学实力,提高人才培育水平。
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和省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者项目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