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费作为民生支出列入财政预算。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