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规范有序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慈善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慈善组织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本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慈善财产使用管理、慈善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