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