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编制前山河流域治理与保护的综合性规划,应当加强与珠海市人民政府沟通,实现规划目标的协调统一。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反馈,并在规划编制说明中予以体现。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涉及前山河流域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控制、农业污染控制、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书面征求珠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意见,实现相关规划目标协调统一和措施相互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