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必要、精简的原则,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立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时,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