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社会团体自行负责其团体标准的推广与应用,可以通过自律公约等方式,推动团体标准的应用与推广。社会团体自愿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政策制定、社会治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中将团体标准作为技术参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