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清障救援遵循就近、安全和便捷的原则。

高速公路经营者可以联合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或者委托社会力量提供救援服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清障施救服务单位、项目和价格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