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设置餐饮、修车、缝补、配锁等摊点和临时性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等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配套设置供水、供电和污水、垃圾收集等必要设施,确定管理责任人。摊点、疏导点的设置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营者应当遵守摊点、疏导点的市容环卫管理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