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殊污染源地区内的项目,应急抢险、临时建筑、保密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因工程性质、类型、规模、地形条件制约而无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项目,实行豁免清单管理,在建设审批环节对其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可以不作强制性要求,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豁免清单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