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同一作业区域应当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当由危险化学品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交叉作业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同一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数量。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