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农业农村、渔业、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种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等领域种业发展促进工作。

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大数据、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业发展促进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