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