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 Issuing authority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November 28, 2024
- In force from
- January 1, 2025
- Articles
- 25 articles
(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本规定所称建筑师负责制,是指担任建筑工程设计主持人或者设计总负责人的建筑师(以下称责任建筑师)依托其所属设计单位,组建团队,由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以方案设计为引领,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设计、全过程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的工作模式。
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师负责制工作的业务指导;浦东新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师负责制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和浦东新区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房屋管理、交通、绿化市容、国防动员、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规定。
(一)符合一定规模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领域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
(三)对建筑艺术造型、功能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
前款规定工程的具体类型和规模,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确定。
鼓励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采用建筑师负责制。
符合相应职业资格、从业年限与经历等条件的境外建筑师,经浦东新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可以担任责任建筑师。境外建筑师担任责任建筑师的,其服务内容、形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前两款具体规定,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责任建筑师根据其所属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组建责任建筑师团队,团队可以由建筑、结构、机电、景观等专业设计人员以及策划咨询、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筑师负责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为责任建筑师组建团队和开展业务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尊重责任建筑师专业意见,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中明确责任建筑师团队管理职责、流程和方式,为其开展业务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
责任建筑师团队一并承担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的,应当形成相应的设计成果,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责任建筑师团队只承担方案设计任务的,应当对后续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出具技术意见,指导其落实方案设计意图;后续设计单位应当对责任建筑师团队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后予以反馈,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责任建筑师或者其指定的一名团队成员应当作为评标技术专家参与相关评标工作,但依法应当回避的除外。
责任建筑师团队应当参与设计文件中标注的重点部位、环节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出具相应技术意见。施工单位应当对责任建筑师团队的技术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并予以反馈。
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前,责任建筑师应当对交通、绿化市容、国防动员、公安等部门的专业验收事项出具竣工验收技术意见。
规划资源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责任建筑师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部分与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致的,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责任建筑师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再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交通、绿化市容、国防动员、公安等部门在出具竣工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时,对于建设单位提供责任建筑师竣工验收技术意见的,不再进行现场核验。有关部门认为确需进行现场核验的,应当事先予以明确并告知建设单位。
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工程,责任建筑师团队服务费用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在投资概算的相应费用项目中列支。
鼓励设计单位、责任建筑师购买相关保险,提升执业风险保障能力。
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参与联动工作的建筑师担任后续工程的责任建筑师。
市和浦东新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师负责制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责任建筑师作出的承诺或者出具的竣工验收技术意见,与事实明显不符或者存在虚假情形的,由建设管理部门或者规划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行为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且该违法行为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担任责任建筑师;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且该违法行为人不得再次担任责任建筑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范围以外)相关工程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参照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