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平对待、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合理引导的原则,将农民工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的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纳入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并将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