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