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医疗保障定点、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本市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中药材种植养殖、中医药产品加工生产等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