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拟订立法计划应当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科学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确定立法项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的第一年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每年的第四季度拟订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