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法规解读宣传和立法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等工作的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