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建设单位没有条件开垦耕地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委托县(市、区)人民政府补充耕地,并由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作为建设项目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