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排水井越冬管理,开展污染隐患自查与治理。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修订、备案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并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设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建设应急通道并保障畅通,定期组织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开展尾矿充填、回填以及利用尾矿提取有价组分和生产建筑材料等尾矿综合利用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