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

省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能源消耗统计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实行能源消耗限额和阶梯电价制度,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