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质量创新发展领导工作机制办事机构,负责质量创新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牵头产业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创新发展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质量创新发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