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房源核验、从业主体备案、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租金监测、信息查询等管理与服务,并向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开放数据接口,为其批量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单位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各自职责建立与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信息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