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与沿黄各省、自治区的跨区域沟通协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