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古荔枝树的保护工作,将古荔枝树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区(县级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古荔枝树保护工作。

经济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古荔枝树保护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古荔枝树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