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绿化所需的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义务植树的苗木费、管护费由林权所有单位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