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快递经营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为其招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鼓励快递经营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