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组织有关部门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医院等应当同步规划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医院等未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可以依法利用现有闲置场所增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当统筹考虑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