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过调查,认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同时抄送被调查单位。在调查期间,被调查单位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竞争限制的,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束调查。

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建议落实改正措施,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改正情况书面报告上级机关和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