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相邻市(州)人民政府建立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区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水污染防治经验做法等专项信息平台,推动区域内信息共享,为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研究提供支撑。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相邻市(州)人民政府建立水污染防治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共享,加强科研合作与技术培训,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科研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