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公园城市、商务、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