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等分类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分类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统一审批标准,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一站服务、限时办结。
健全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推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强化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综合作用,相关部门在线审批业务系统应当主动对接、推送数据,实现统一赋码、信息互通、业务协同,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